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学校部,各参赛高校:
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电子科技大学、共青团四川省委、成都市人民政府、绵阳市人民政府承办,成都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中国(绵阳)科技城管委会协办的2016年“创青春”中航工业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终审决赛将于2016年11月15日至11月20日在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举行(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1.代表团。以省(区、市)为单位组成代表团,代表团团长由各省(区、市)团委学校部负责同志担任,代表团可另派工作人员1名;全国组委会邀请各省(区、市)团委分管书记担任代表团顾问。
2.代表队。以学校为单位组成代表队,代表队领队由高校团委负责同志担任。每个学校可指派1名指导教师,1名工作人员,每个参赛项目可选派不超过4名学生参赛,终审决赛参赛团队的主要核心成员必须到现场答辩,否则将影响最终成绩直至取消参赛资格。参赛学生必须为项目申报表上登记的学生,否则将直接取消该项目参赛资格。全国组委会邀请各参赛高校分管校级领导担任代表队顾问。
3.观摩团。各省(区、市)级团委统一组织本省高校、企业和风险投资界人士前来观摩,观摩团由团省委统一汇总报名,各省观摩团建议人数见附件5,全国组委会原则上不接受学校及个人报名观摩团。
二、参赛要求
1.申报信息。为便于会务组织工作,本届大赛的相关会务信息将通过网上会务系统提交。请各省(区、市)团委及学校用户使用申报阶段用户名、密码登录大赛官方网站申报各单位会务信息。会务系统将于2016年10月8日9时开通,10月13日24时关闭。使用说明请参见大赛官方网站会务系统页面。
2.提交材料。各参赛项目需在网上会务系统提交项目简介、项目展示材料、高校展示材料等参赛材料。材料具体要求及有关费用标准和缴纳方式详见附件5。
3.公开答辩。为提升大赛的影响力和覆盖面,进一步促进大赛的公开、公正、公平,除经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因涉密特别申请秘密答辩项目外,3项主体赛事终审决赛的现场答辩环节将全部实行公开答辩,公益创业赛部分场次答辩将进行网络直播。本次大赛还将引入第三方公证机构,参赛项目抽签分组和创业实践挑战赛电视公开赛将在第三方公证机构监督公证下进行。公开答辩观众凭观摩票进场旁听(观摩票将在代表团团长会议时发放)。
4.参加测评。为深入了解我国大学生创业者的创业领导力现状和特点,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创业指导工作,大赛组委会拟在大赛官方网站会务系统开展相关网络调研。会务系统关闭前,请各终审决赛参赛项目团队排名前三的成员参与测评,鼓励各团队其他成员参与测评。测评为网络问卷形式,不记名,不作为评审依据。
5.发送回执。请各省级团委学校部汇总本省(区、市)代表团及本省(区、市)内高校代表队、观摩团信息,并填写回执(见附件2、3、4),于10月14日前发送至全国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邮件主题“**省(区、市)回执”。(特别提醒:终审决赛所有会务安排将以省级团委学校部汇总的信息为准,请注意认真汇总。)
三、评审
1.评审工作程序、标准将严格按照相关评审标准执行,终审决赛答辩规则详见附件6。
2.现场答辩用电脑及数字投影设备由组委会提供,各参赛团队须自备移动硬盘或U盘,准备答辩用演示文稿及所需要软件,并在答辩彩排时安装到答辩用电脑上(能在win7操作系统环境运行,office2007及以下版本,对电脑确有特殊要求的参赛团队可自备)。同时允许参赛团队携带必要的文字、图片、产品作品等可用于辅助说明的器材。
四、奖励办法及组织奖申报
1.大赛三项主体赛事参赛项目奖均设金、银、铜奖,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参赛高校团体奖设“冠军杯”(团体总分第1名,如遇总积分相等,则以获金奖的个数决定同一名次内的排序,以此类推至铜奖)、“优胜杯”(团体总分第2至21名,可并列),高校团体奖将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及奖杯。参赛项目获奖比例及高校团体奖分数计算方法详见大赛章程。
2.大赛设省级优秀组织奖和校级优秀组织奖,由全国组委会颁发证书。
3.申请省级优秀组织奖的省级团委学校部请于报到时将申请文字材料交至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同时,各省级团委学校部请一并报送校级优秀组织奖参评高校推荐名单,参评资格为有参赛项目获得铜奖以上(不含铜奖)的高校,推荐个数为本省有参评资格校级优秀组织奖的高校总数的30%,不足一个按一个算。
五、报到
全国组委会于11月15日全天在成都双流国际机场、火车北站、火车东站设置接站点,并安排接送车辆。如有特殊接站需求请提前告知全国组委会办公室。11月20日全天返程。
大赛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要求,组委会在11月15日至11月20日期间就近提供酒店供选择,参会人员以自愿原则入住,费用自理,食宿及酒店安排详见附件5。组委会在所涉及酒店安排车辆接送与会人员参加赛事期间的主要活动。
六、其它事项
为做好大赛项目的对接落地孵化,中国青年大学生创业板将为参与终审决赛的项目提供挂牌展示服务,请有意愿的参赛项目参看附件7。为进一步做好“绿色办赛”,组委会将通过面聊APP向所有参赛人员提供详细及时的会务信息和咨询服务,请及时下载关注。同时,还将通过2016年“创青春”中航工业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各类大赛新闻和消息,微信号:chuangqingchun。二维码如下:

请各省级团委学校部尽快将此通知发至各相关高校。未尽事宜请与全国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全国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徐科(竞赛)(028)61830130
耿宝莹(会务)(028)61830722
刘刚(布展)13880421545(028)61830553
传 真:(028)61830131
电子邮箱:xiaotuanwei@uestc.edu.cn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学生活动中心104B
邮 编:611731
团中央学校部
联系人:贾龙飞
联系电话:(010)85212282
传 真:(010)85212187
电子邮箱:chuangqc@126.com
大赛官方网站
联系人:李宇杰 段鸿飞
网站网址:www.chuangqingchun.net
联系电话:(010)52878507
传 真:(010)62672690
电子邮箱:kefu@chuangqingchun.net
2016年“创青春”中航工业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组委会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