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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关于开展第九届“星光杯”江苏大学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13日;   供稿单位:科协    浏览次数:

各学院团委、学生科协: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创业工作。2017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持续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高校要实施好就业促进、创业引领、基层成长等计划,促进大学生多渠道就业创业。教育部修订执行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明确写出要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在原有“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基础上,升级大赛为“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每两年举办一届。我校在该项大赛中已连续四届获得两项金奖。为进一步巩固扩大我校大学生创业教育工作成果,浓郁大学生创业氛围,积极备战2018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九届“星光杯”江苏大学大学生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培养创新意识、启迪创意思维、提升创造能力、造就创业人才。

二、大赛目的

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弘扬时代精神,把握时代脉搏,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培养和提高创新、创意、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促进学生就业创业教育、创业实践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具有创新思维和创业潜力的优秀人才,帮助更多学生通过创业创新的实际行动为实现中国梦贡献力量。

三、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江苏大学科学技术处、江苏大学教务处、江苏大学学生工作处、共青团江苏大学委员会和江苏大学学生科学技术协会。

竞赛组织委员会名单如下:

主 任:李洪波

副主任:李 红 赵玉涛 杨志春 杨道建 朱云涛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卜广庆 马国建 王 飞 王 祥 王丽敏 王新忠

叶 涛 曲云进 朱玲萍 刘正欣 庄 蕾 江永华

杨敬江 李医民 汪少华 张文娟 张世兵 张伟杰

陆雨林 陈 权 周西安 赵 明 袁 润 袁海宇

夏建如 殷朝峰 黄勇强 廖志凌 潘红军 潘金彪

戴叶林

秘书长:杜明拴

竞赛专家委员会由大赛组委会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企业家、青年创业典型等人士组成,负责作品的指导与评审。

四、大赛内容

“星光杯”创业竞赛全面参照国家“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举办,下设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即“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等3项主体赛事。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我校在校学生,以创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作品申报形式为创业计划书。

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我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盈利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作品申报形式为企业运营报告。

公益创业赛面向我校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作品申报形式为创业计划书。

五、参赛资格

(一)参赛申报条件

凡在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可参加全部3项主体赛事;毕业2年以内(2015年6月以后毕业)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可代表我校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需提供毕业证证明)。

1.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申报条件:参加竞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实行分类、分组申报。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2017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2.创业实践挑战赛参赛条件: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第十五条规定、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2017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3.公益创业赛参赛条件: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二)参赛申报形式

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

(三)其他参赛申报要求

1.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在报名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2.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

3.参赛项目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或具有同等资质机构的鉴定证明。

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六、赛程设置

参赛者向各学院团委提出参赛申请,组建团队、申报作品,学院团委经过评审选拔后统一报送竞赛组委会(校团委)参加比赛。比赛分报名、预赛、复赛和决赛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和要求如下:

1.报名(截止3月底)

请各学院积极在学院中广泛宣传动员,自行选拔人员、组建创业团队、开展创业大赛活动,请于3月31日下午下班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作品申报表、汇总表(见附件1-4,纸质电子各一份,Word)上交至校团委。

2.预赛(4月-6月)

请各学院4月26日下午下班前第一次交作品,5月19日下午下班前第二次交作品,6月16日下午下班前第三次交作品;每次交作品,需上交附件1-4的电子稿、纸质稿,作品创业计划书或运营报告只交电子稿。大赛组委会将对作品大纲进行统一评审,并公布获得入围复赛资格的团队名单。

3.复赛(7月-10月下旬)

请入围复赛的团队于暑假期间完善作品,并于9月份开学后将完整、详细的作品及作品申报表(A4纸打印版一份;Word)上交校团委。大赛评审委员会将针对入围复赛进行统一评审,并公布入围决赛的团队名单。入围复赛的团队加紧备战决赛。

4.决赛(11月)

组委会将针对入围决赛的团队统一组织评审答辩,评出最终获奖作品。

七、奖项设置

1.竞赛设作品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入围奖,对学院设置“星光杯”1座、“优胜杯”5座和“优秀组织奖”6名。

2.复赛作品将评出决赛团队、优秀奖,其中决赛团队若干,其余为优秀奖,未进入复赛的作品将评选出预赛作品数20%的入围奖。

3.创业计划赛作品设金奖1项,银奖3项,铜奖5项;创业实践赛作品设金奖1项,银奖2项,铜奖3项;公益创业赛作品设金奖1项,银奖2项,铜奖3项。对于获奖作品,组委会将再次组织选拔,选出作品参加江苏省大学生创业大赛。

4.学院总分第一名荣获“星光杯”,第二名至第六名荣获“优胜杯”,七至十二名荣获优秀组织奖。对于所有成员不超过2个学院的团队,不计算积分。“星光杯”、“优胜杯”原则上从总积分不少于250分的学院中由高到低取得,且学院必须有作品(队长为本学院学生)获得铜奖及以上。

5.奖金设置

(1)团队奖金:金奖奖金300元;银奖奖金200元;铜奖奖金100元;

(2)“星光杯”奖励3000元、第二名至第六名“优胜杯”分别奖励2000元、1500元、1200元、1000元、800元。

七、其他

1.联系人:杜明拴87880040,朱云涛18852857590

2.文件及参考资料下载:“团委网站-科技创新-星光杯”或“科协网站-品牌活动-星光杯”。

团委网站,http://jdqn.ujs.edu.cn/

科协网站,http://keyuan.ujs.edu.cn/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按照竞赛的时间和组织要求,仔细阅读竞赛文件,认真研究,精心布置,做好参赛工作。

附件:1.创业计划赛项目申报表

2.创业实践挑战赛项目申报表

3.公益创业赛项目申报表

4.第九届“星光杯”江苏大学大学生创业大赛作品汇总表

5.第九届“星光杯”江苏大学大学生创业大赛团队组建指导意见

6.第九届“星光杯”江苏大学大学生创业大赛积分规则

文件全文及附件

参考资料

第九届“星光杯”

江苏大学大学生创业大赛组委会

(代 章)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