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江苏大学学生科学技术协会与法学院学生科协共同举办的学创大讲堂在三江楼1619举办。本次活动由法学院尚清锋教授主讲,主题为“人工智能是人吗?—基于《民法典》民事主体制度立法经验的观察”,共60余人参加。
本次讲座中,尚清锋教授从人工智能在社会中的发展入手,抛出问题“人工智能是人吗?”,紧接着向同学们介绍了人工智能民事主体资格的各种理论,带领同学们了解民事主体制度发展、本质及法定标准,运用类型化处理的方法具体分析人工智能是否具有民事主体地位,使同学们认清了人工智能民事主体地位的确立不能一蹴而就,而是要经过理论研究、政策引导、立法确立这一发展过程。尚清锋教授语言风趣幽默,深入浅出,同学们听得津津有味,并且不时的与尚老师互动,进行观点上的思考与交流,使整个讲座气氛活跃。

本次活动激发对民法学习的兴趣,同时也为加深了同学们对《民法典》民事主体制度的理解。
(校学生科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