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大团联发〔2015〕4号
关于举办江苏大学第十二期创新创业学校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学生科协:
2013年11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向2013年全球创业周中国站活动组委会专门致贺信,特别强调了青年学生在创新创业中的重要作用,并指出全社会都应当重视和支持青年创新创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作出了专门部署,指出了明确方向。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中央有关指示精神,适应大学生创业发展的形势需要,结合我校实际工作情况,继续开展江苏大学创新创业学校的教学工作。现面向全校同学开展第十二期学院的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要求
1.自主报名。全校有创业意向或正在创业起步阶段的同学,重点面向本科二、三年级和研究生。
2.学院推荐。各学院学生科协从事相关创新创业类工作的学生干部必须参加,包括主席团成员、部长和部分干事。
3.上学期有成绩不及格者、三年级以上未过英语四级者不予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15年3月11日-3月27日
三、报名方式
自主报名同学填写报名表,并提交相关成绩证明,到学工楼404报名或联系科协相关同学;学院推荐同学,由各学院科协统一汇总报名表,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交学工楼404或联系科协相关同学。
联系人:团委 杜明拴,88780040
大学生科协 董莹莹, 15751005460
希望各学院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做好本期创新创业学校的有关工作。
附件:1.江苏大学第十二期创新创业学校报名表
2.江苏大学第十二期创新创业学校教学安排
共青团江苏大学委员会
江苏大学学生科学技术协会
2015年3月11日
附件1:
江苏大学第十二期创新创业学校报名表
附件2:
江苏大学第十二期创新创业学校教学安排
一、课程目的
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创业意识、科研能力,培养学生积极进取、勇于挑战、勇于创新的能力,为就业创业做更好的准备。
二、课程安排
课程安排
| 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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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环节
| 理论授课
| KAB创业教育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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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讲座
| 大学生创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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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计划书的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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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心理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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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融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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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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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税务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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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财务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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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环节
| 创业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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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环节
| 《创业之星》模拟
|
学制1年。课程安排根据主讲嘉宾时间可能会有所调整。教学环节每次4课时,交流环节8课时,上机模拟5次,每次4课时。
三、课程考勤
1.出席考勤。无故缺课2次及以上者,取消学员资格;无故缺课1次或请假超过2次者取消优秀学员评选资格。
2.教学考核。撰写与课程相关的作业一份。
3.实践考核。上机环节最终以竞赛形式体现,由系统自动打分。
4.综合以上3方面颁发结业证书和优秀学员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