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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江苏大学第十二期创新创业学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03月12日;   供稿单位:科协    浏览次数:

江大团联发〔2015〕4号

关于举办江苏大学第十二期创新创业学校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学生科协:

2013年11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向2013年全球创业周中国站活动组委会专门致贺信,特别强调了青年学生在创新创业中的重要作用,并指出全社会都应当重视和支持青年创新创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作出了专门部署,指出了明确方向。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中央有关指示精神,适应大学生创业发展的形势需要,结合我校实际工作情况,继续开展江苏大学创新创业学校的教学工作。现面向全校同学开展第十二期学院的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要求

1.自主报名。全校有创业意向或正在创业起步阶段的同学,重点面向本科二、三年级和研究生。

2.学院推荐。各学院学生科协从事相关创新创业类工作的学生干部必须参加,包括主席团成员、部长和部分干事。

3.上学期有成绩不及格者、三年级以上未过英语四级者不予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15年3月11日-3月27日

三、报名方式

自主报名同学填写报名表,并提交相关成绩证明,到学工楼404报名或联系科协相关同学;学院推荐同学,由各学院科协统一汇总报名表,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交学工楼404或联系科协相关同学。

联系人:团委 杜明拴,88780040

大学生科协 董莹莹, 15751005460

希望各学院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做好本期创新创业学校的有关工作。

附件:1.江苏大学第十二期创新创业学校报名表

2.江苏大学第十二期创新创业学校教学安排

共青团江苏大学委员会

江苏大学学生科学技术协会

2015年3月11日

附件1:

江苏大学第十二期创新创业学校报名表

序号

姓名

电话

学院

学号

邮箱

备注

附件2:

江苏大学第十二期创新创业学校教学安排

一、课程目的

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创业意识、科研能力,培养学生积极进取、勇于挑战、勇于创新的能力,为就业创业做更好的准备。

二、课程安排

课程安排

主题

教学环节

理论授课

KAB创业教育课程

专题讲座

大学生创业管理

创业计划书的撰写

大学生创业心理调试

大学生创业融资问题

大学生创业法律问题

大学生创业税务知识

大学生创业财务知识

交流环节

创业沙龙

实践环节

《创业之星》模拟

学制1年。课程安排根据主讲嘉宾时间可能会有所调整。教学环节每次4课时,交流环节8课时,上机模拟5次,每次4课时。

三、课程考勤

1.出席考勤。无故缺课2次及以上者,取消学员资格;无故缺课1次或请假超过2次者取消优秀学员评选资格。

2.教学考核。撰写与课程相关的作业一份。

3.实践考核。上机环节最终以竞赛形式体现,由系统自动打分。

4.综合以上3方面颁发结业证书和优秀学员证书。

共青团江苏大学委员会 2015年3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