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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下载】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科研立项结题工作的通知(内有具体结题要求)
发布日期:2016年03月22日;   供稿单位:科协    浏览次数:

全校师生: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生科研立项的结题工作,更加高效率的服务结题学生,经向学校申请获批,为团委配备了1名品学兼优的学工助理专门处理学生科研立项结题工作。现将有关结题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时间

每周一、二、三下午,夏季14:00-17:00,冬季13:30-16:30(节假日除外)。

以上时间为办理结题和领取证书的时间,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二、结题地点

学工楼408办公室

三、结题相关要求

结题相关要求均以发表文章或申请专利为例进行说明。

(一)结题程序

成果符合结题要求的同学,填写“结题申请表”、资助项目准备发票,请指导教师在结题申请表和报销凭证汇总表上签字,然后到学院团委盖章。校团委审核通过后,办理报销、制作证书。学生在网上公告后来校团委领取证书,经费直接拨到学生银行卡内。结题流程图见附件1。

(二)结题材料

项目结题需准备三种结题材料:

1.纸质版、电子版结题申请表,结题申请表见附件2;

2.纸质版、电子版文章/专利;文章:纸质稿要求见刊后,复印封面、目录和全文;电子稿内容与见刊的纸质稿内容一致,Word、PDF等均可;专利:电子稿需扫描或拍照,专利必须体现发明人的姓名,同时上交纸质版;

3.资助项目需要发票,指导教师需在报销汇总单上签字;京江经费项目领取证书后到京江学院报销。

(三)材料要求

1.结题成果

对于本科生,发表文章或申请专利至少是第二作者,导师可以第一作者;对于研究生必须是第一作者。

成果内容必须是立项项目研究内容。

2.发票种类

项目研究过程中,从项目申报到出成果所发生的合理费用均可报销,必须提供正规发票;但是住宿费、餐饮费、通讯费、打的费不予报销。其余报销规定按照财务处要求执行。

3.江苏大学报销凭证汇总表的填写

“经办人”由学生手写签名,“验收人”由指导教师手写签名,“项目代码”为立项的项目号,填写可参照样表(附件3)。该表格可在团委、科协网站科研立项栏目下载,或到财务处网站下载。

发票粘贴需按照财务处规定粘贴于汇总表背面。

四、其他说明

1.大学生科研立项为学生的科研项目,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课题申报、开展研究、成果发表等相关能力。请各位同学亲自办理,不得由老师代为办理。

2.办理结题后,如遇特殊情况学生不方便领取证书,可填写委托书(见附件4),指定同学来办理。委托书须有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对于材料不符合规定的项目,予以退回,不予办理结题。

4.对于京江经费项目结题,结题要求同资助项目;结题后凭结题证书,带相关经费到京江学院团委报销。对于一般项目,结题要求同资助项目,结题后仅发结题证书,无经费资助。

5.2015年6月7日之前已经结题项目,证书和经费的领取必须提前预约。

6.如有其他事项请电话咨询,联系电话:88780040。每周一、二、三下午可联系88799731。

附件:1.结题流程图

2.江苏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结题申请表

3.江苏大学报销凭证汇总表填写样表

4.代领证书委托书

通知正文及附件1-4

校团委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