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为备战2015年10月由广东工业大学和香港科技大学共同举办的第十四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面向全校师生征集备选作品。
一、作品资格审查要求
1.凡2015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都可以申报作品参赛。
2.参赛作品可分为个人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相关成果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作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
3.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别。其中科技发明制作类又分成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制作投入较小,对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
4.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
5.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中可包含被采用的为党政领导部门、企事业单位所做的各类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咨询报告,同时附上原件及采用单位使用证明的复印件和有关鉴定材料。
6.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每篇论文在8000字以内,每份调查报告在15000字以内。
二、相关激励政策
江大校〔2008〕142号文件规定:
1.为进一步提高教师指导的积极性,对指导“挑战杯”科技作品竞赛的教师年底给予一定的工作量补贴。对于选定的10项“准参赛项目”,根据指导学生人数,每学期补贴指导教师25个工作量,同时补贴科研经费5000元。对于最终选定的6项“参赛项目”,根据指导学生人数,每学期补贴指导教师35个工作量,同时再追加补贴科研经费5000元。
2.对获得国家、省级奖项的作品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获全国“挑战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作品奖励40000元、一等奖作品(“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金奖)奖励20000元、二等奖作品(“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银奖)奖励10000元、三等奖作品(“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铜奖)奖励5000元。对于参与“挑战杯”江苏省竞赛的获奖作品参照国家比赛奖励作降一级处理。奖金由指导教师和学生在组织单位的指导下,按一定比例分配。以上奖励经费从校奖贷基金列支。
3.为进一步提高参赛学生的积极性,对选拔出的“挑战杯”科技作品竞赛“准参赛学生”(集体作品排名前三,以下同),通过指导教师认定后,可以免修2个选修课学分;对选拔出的“挑战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学生”,可以免修4个选修课学分。
三、作品筛选进度
1.2013年11月-2014年3月,作品报名、初选。
2.2014年6月前,参照“挑战杯”竞赛的相关要求,选拔确定20件“备选项目”,并确立为江苏大学大学生科研立项重点项目,每项资助10000元。
3.2014年12月前,从20件作品中选拔10项作品作为准参赛项目,每项资助5000元;
4.2015年3月前,从10件作品中选拔9件作品参加“挑战杯”江苏省选拔赛;根据省赛确定6项作品作为参赛项目,每项资助5000元;
5.2015年5月前,将6件参赛项目上报国家竞赛,预计6-7月份初评(网评),8月份复评,9月份全国决赛通知下发,10月份举行终审决赛。
四、作品申报要求
请认真按照第十四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作品的要求填写申报书,申报书可以到团委网站(“科技创新-挑战杯”栏目或“下载中心”)和科协网站(“品牌活动-挑战杯”栏目或“下载中心”)下载,填写好后于2014年3月31日前发送到dms_2004@sina.com。
团委网址:http://jdqn.ujs.edu.cn
科协网址:http://keyuan.ujs.edu.cn
五、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可以联系团委。
联系人:杨道建、杜明拴
联系方式:88780040,13912808465
江苏大学“挑战杯”参赛指导委员会
2013年11月1日